人事代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政府人事部门委托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依据法律运用社会服务化的方式,对人事业务实行代理,解决人事管理方面所遇到的问题。
对个人而言,办理人事代理首先解决了落户广州的问题,其次保证了您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包括私营、三资或民营企业)工作,其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评定、出国政审、党团管理、各种证件年审等等。
一、应届毕业生入户广州指南
【申办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属于国家统招生或委培生(有学位证书)。
【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提示:2009、2010年应届毕业生有下列两种情况也可申请办理:
1、已办暂缓就业的;
2、户口和档案均在学校或户口尚未落好的。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7597890 37597900 37597911
免费热线:400-881-1612
传真号码:020-37597366
电子邮箱: gdzchr@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北197号新达城广场北塔6楼整层(510075)
二、异地人才入户广州指南
【申办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属于未婚或已婚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准予人才本人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已婚的夫妻双方均是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人才,夫妻双方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之一,准予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之一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中级职称、职业资格之一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3、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拥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4、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拥有高级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准予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次性或分批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
1、具有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2、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之一的国民教育序列的硕士研究生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博士研究生或留学取得国外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
4、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才。
注:如果您对照以上条款均不符合,可填写下面的信息登记表,我司申报时(部分指标)针对以上条款可适当宽限,我们在收到您的信息登记表后24小时内(工作日)通知您是否可以申请。

【需提交材料】
序号 |
材料项目 |
说 明 |
1 |
档案 |
密封(我司发函商调)。 |
2 |
同意调出函 |
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
3 |
现实表现 |
同上或由户口所在派出所。 |
4 |
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
同上或户口所在计生部门,
未婚的可以用未婚证代替。 |
5 |
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
本科以上提供学位。 |
6 |
学历、学位鉴定 |
网上做学历鉴定的,可不提供学位鉴定。 |
7 |
职称证复印件 |
提供专家评审表或考试报名表原件。 |
8 |
结婚证复印件 |
已结婚需提供。 |
9 |
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
已生育需提供。 |
10 |
爱人的户口本复印件 |
已婚需提供。 |
11 |
爱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已婚需提供。 |
12 |
爱人的学历证复印件 |
已婚需提供。 |
13 |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
|
14 |
夫妻单调申请原件 |
夫妻双方只调一方需提供。 |
15 |
广东省事企业单位选调人员呈报表原件 |
我方提供,办理人员填写,工作单位盖章,调出单位盖章。一式三份。 |
16 |
随迁子女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 |
有子女随迁的提供。 |
注:依据申请办理者的个人情况,实际办理时以上材料会有所增减
提示:办理异地调入人员(01年之前毕业),需要做相应的学历鉴定,收费标准如下:
1、研究生:省内/省外150元/证;大中专、本科:省内70元/证;省外140元/证(01年或01年之后毕业的,请自行登陆“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报告,并打印出来。网址:http://www.chsi.com.cn); 2、鉴定办理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农林下路72号)。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7597890 37597900 37597911
免费热线:400-881-1612
传真号码:020-37597366
电子邮箱: gdzchr@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北197号新达城广场北塔6楼整层(510075)